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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的本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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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是各种政治社会文化仪式、各种文物典章制度的总称,内容繁多范围广泛,涉及人类各种行为和国家各种活动。

三叩九拜握手躹躬是小礼,社会规范和刑法律令是大礼,社会制度是更大的礼。在不同的领域,针对不同的事物,礼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待人接物有待人接物的礼,治国安民有治国安民的礼,祭祀有祭祀的礼,外交有外交的礼。亲友之间,群体之间,生活层面,政治层面,礼的具体表现形式都是各不相同的。《礼记》说:

“以之居处有礼故长幼辨也,以之闺门之内有礼故三族和也,以之朝廷有礼故官爵序也,以之田猎有礼故戎事闲也,以之军旅有礼故武功成也。是故宫室得其度……鬼神得其飨,丧纪得其哀,辨说得其党,官得其体,政事得其施”,真可谓“君子无物而不在礼矣”。

政治制度和伦理规范是“礼”的两个主要属性。孔子强调“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博学於文,约之以礼”,“恭近於礼,远耻辱也”,以礼规范自己的行为,知道什么该作,什么不该作。又说:“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恭慎勇直诸德,都要受礼的制约。

子路问“成人”,孔子答曰∶“若臧武仲之知,公绰之不欲,卞庄子之勇, 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是否知礼有礼,是衡量一个人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准,一个不懂礼乐之人,是算不上“成人”的。

在政治层面,礼更是维护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保证。说儒家“人治”,是很多反儒者的重要武器,其实这件武器是虚拟的。儒家强调的是礼治。孔子说:“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礼记》认为,治国以礼则“官得其体,政事得其施”,治国无礼则“官失其体,政事失其施”,结论是“礼之所兴,众之所治也;礼之所废,众之所乱也”,“为政先礼,礼其政之本欤!”。

荀子曰:“国之命在礼”,又曰:“礼者治辨之极也,强国之本也,威行之道也,功名之总也,王公由之所以得天下也,不由所以陨社稷也”等等。可见儒家对礼在治理国家上的作用极为重视。

儒以礼的建设程度来作为衡量国家兴衰、政治优劣的主要标志。孔子反复强调“礼、乐”的重要性,“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古代礼法并称,其实刑也可纳入礼的范畴,各种法律政令是礼的重要组成部分。《礼记-曲礼上》曰:“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

古人所谓“明刑弼教”,即以严明的法律手段来维护礼的尊严、体现礼的力量,强化礼的规范。合礼的必合法,违礼的往往也违法,如东汉廷尉陈宠疏中所云:“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者也”。

但刑与法仅仅为礼的从属,必须以礼为本,所以孔子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刑如“非礼”,便不仁,便成恶刑恶法。

孔子又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意谓治理国家仅靠政令、刑法是不够的,还必须以德以礼,政与刑必须建立在德与礼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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