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来在《有无之境》中讨论阳明的心物关系,并没有急于给出一个关于“物”的正面定义。他的着力之处,是呈露阳明话头当中一个耐人寻味的疑情。阳明说“意之所在便是物”,所举的例子无一例外都是事亲、读书、治国这类人事。从义理上说,“物”在此处指人意向所涉的具体事项,“心外无物”的意指本来是清楚的。然而阳明用的字偏偏是“物”而不是“事”。日常语言中,“物”字天然兼摄山川草木、日月星辰。阳明又始终没有明确声明这类实在的客观物体不在“心外无物”的适用范围之内。这一未加限定,便给后来的问难者留下了一个可乘的罅隙。
陈来把症结归结为“言”与“意”的错位。命题的语言形式是“心外无物”,义理的实质关切却是意向活动中的“事”。他没有判定阳明错了,也没有否定问难者的质疑有理,只是将这个结构性的落差摊开,使人看清疑情从何而起。至于这个落差如何在义理上获得安顿,陈来把问题留下了。这一揭示本身就是一种贡献。它提示后来者,单纯从概念定义的方式去追问阳明之“物”,在语言层面便会先行遭遇困难。因为你所追问的“物”,与阳明意中所指的“物”,语义边界的重合处未必像初看时那么宽阔。后来意义论的进路,便是在这里找到自己展开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