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以载道”是儒家文学观的核心思想之一,它强调文学作品的创作应当承载和传播道德、伦理、政治等思想,即“道”。这一思想最早见于北宋哲学家周敦颐的《通书·文辞》中:“文所以载道也。”
在儒家看来,文是道的形式,是道的反映,也是道的工具。文服从道,道决定文,文道统一。这体现了儒家对文学与道德、伦理、政治等思想之间关系的深刻理解。
儒家认为,文学作品不仅要有审美价值,更要承担社会责任,即传播和弘扬道德、伦理、政治等思想。这种思想在儒家经典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如《论语》中的“文质彬彬,然后君子”等。
1. “文所以载道也。” ——周敦颐《通书·文辞》
- 这句话直接阐述了“文以载道”的概念,即文学作品应当承载和传播道德、伦理、政治等思想。
2. “文以明道,诲汝知之乎?” ——韩愈《原道》
- 韩愈在这里强调了文学作品的明道作用,即文学作品应当明确传达道德、伦理、政治等思想,让读者能够明白和理解。
文学作品应当通过艺术手法和形式,将道德、伦理、政治等思想融入其中,让读者在阅读过程中受到熏陶和启迪。
文学作品不仅要追求审美价值,更要承担社会责任,即传播和弘扬道德、伦理、政治等思想,为社会的和谐与进步做出贡献。
在儒家看来,文与道是统一的,文学作品应当体现道德、伦理、政治等思想的精神实质,同时也要符合文学艺术的审美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