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合一”一词虽然最早见于北宋,但源头可追溯至先秦时期。
《易经》中有:“易,所以会天道,人道也。”是关于“天人合一”思想的最早表述。
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庄子继承老子学说,首次阐述了“天人合一”思想。《庄子•齐物论》中提出:“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即表明人与自然的一致与相通。先秦儒家亦主张“天人合一”。
《礼记•中庸》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认为人只要发扬“诚”的德性,即可与天一致。汉代思想家、阴阳家董仲舒的 “天人之际,合而为一”哲学思想体系,成为两千年来儒家思想的一个重要观点。佛法的最高存在是“天地同根、万物一体”。古代儒道释的先哲关于天人关系的阐发和表达虽各有不同,但坚持天道与人道、自然与人的统一,追求人与万物、社会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立场,是彼此相通的。可以说,“天人合一”是中国古代哲学中人与自然的经典命题,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态观念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