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用之用”与“有用之用”二者都是关于事物之用,即人从功利实用主义的立场看待事物,将事物划分为“有用”与“无用”。所谓“有用”,是指一物能够满足人的某种具体实用需要的用途,这类事物亦称作“有用之物”;与之相对的“无用”,是指一物不能够满足人的某种具体实用的用途,因而这类事物也被称作“无用之物”。惠施借困于瓠大而无所可用之题向庄子抛出辩题:
“魏王贻我大瓠之种,我树之成而实五石,以盛水浆,其坚不能自举也。剖之以为瓢,则瓠落无所容。非不呺然大也,吾为其无用而掊之。”
在惠施看来,如果一个硕大的葫芦,不能满足人们盛水、做瓢的需求,那么这个葫芦便是无用之物。接着惠施又问难樗树之大而无用:
“吾有大树,人谓之樗。其大本拥肿而不中绳墨,其小枝卷曲而不中规矩,立之涂,匠者不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