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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忠”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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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忠”论里有“教人忠、修身忠、与人忠、忠于职守、爱国(事君)以忠、忠恕为仁”等多层意蕴,是人们应该遵循的一种伦理美德。孔子提倡“以道事君”、主张“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反对臣无人格原则地讨好、侍从、顺从君。孔子把“忠”纳入其“仁学”体系,将忠恕作为为“仁之方”并予以一以贯之,指明了做人和待人的一种方式、求仁和为仁的基本途径,贯通了“下学而上达”“我欲仁,斯仁至矣”的自觉的道德修为境界。忠恕之道作为孔子伦理思想体系中最基本、最普遍的伦理准则,至今仍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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