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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利关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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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坛
前段时间“卢书记”一事引起热议,我们在谴责“卢书记”滥用职权与赞美志愿者坚守岗位的同时,更应该反思的是如何正确处理义与利之间的关系。义利关系由来已久,早在两千多年前孔子便论述过这一关系。孔子曾有言:“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把义利置于对立面来谈论。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越来越意识到不能简单的把义利对立起来,而更应该去寻求二者的统一。而在新冠疫情这种重大危难面前,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服从国家的政策安排,以整个国家安危为主,坚持把国家大“义”放在个人之“利”前面。“卢书记”这种借用权利来谋取个人私利的行为是既不符合法律也不符合国家大义的行为,他公然蔑视法律,不顾国家和社会集体利益,显然是没有正确认识到义利统一关系的结果。但从另一方面来论,“卢书记”事件也为我们敲醒了警钟,使我们更清楚地认识到在这次疫情下应如何正确处理个人“利”与国家“义”之间的关系,我们都应该积努力配合国家社区工作,这不仅是对国家大义的遵循,更是对我们自身利益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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