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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孔子的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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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论孝具有德和行两方面的涵义,介于准则和规范之间,即道德情感,也是道德规范。就前者而言,主要是以爱为核心的自然情感,同时也不乏清明的理性,属于仁的的子系统,就后者而言,主要是以敬为核心的内在情感,具体体现为礼仪规范,属于礼的子系统,“孝”融合“仁”、礼而成为一种具有高度清感和理性精神的德性和行为。以孝释仁,寄于复兴礼乐的诉求,以仁释孝,实现天下归仁的理想就成为孔子基本的致思方向,他在西周以来的孝道的继承发展,改造创新主要表现,从宗教到道德、从宗族道德向家庭道德的转化。孔子把“孝悌”作为“仁”的根本,作为个人道德修养的提升方式,与当时的宗法制社会道德需求有机整合;他把“孝”界定在“礼”的范围,事亲以礼;同时,孔子认为“孝”应本于内心的敬爱,不是单纯的物质上的满足。当然,“孝”在孔子看来不是对父母唯命是从,而是对其过错可以婉言劝解。总之,孔子的“孝”蕴含较为丰富的内容,既适应当时社会政治文化的需要,也契合后世的道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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