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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的逻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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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七十章:“吾言甚易知”,所以,道德经理解起来,不应该晦涩难懂。从逻辑的角度发现,前四十章侧重道的理论;后四十一章侧重于道的实践(为道修道)。道的理论部分又从理论与实践角度分开阐述;道的实践部分(为道修道部分)同样是从理论与实践部分分开阐述。这种阐述问题的方式,或可理解为玄之又玄。

另一方面:道德经中的道德仁义礼等的概念汇总如下,从这些概念中可以知道概念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道:无为而无不为;德:无为而无以为;仁:为之而无以为;义:为之而有以为;礼:为之而莫之应,攘臂而扔之。忠信之薄,乱之首。

道:行为无意识,无主观,无私心 (一任自然);德:行为有意识,无主观,无私心 (客观无我);仁:行为有意识,主动选择,无私心 (主观无我);义:行为有意识,主动选择,有私心 (主观利我);礼:行为不仅有意识,主观选择,利于自己;且别人没有回应,则强行要求对方执行。所以,礼,源于外部环境没有了最基本的忠信,是乱世的征兆。(主观强迫)
无为:指行为无意识、无主观、无私心,自发下意识,没有理由,无需解释;为之:指行为客观,无我,有意识地顺应;无不为:指无干预,甚至,没有意识到干预,即自自然然,本来的样子作为。无以为:无以之为,即不以之为己,无私。有以为:有以之为,即以之为己,有私。

基于道德经第三十八章:“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道与德的差异在于是否有意识,那么道的实践部分(修道为道)显然属于德的层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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