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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中外,只要构成一个社会,都得讲规矩规范。真正让人讨论不休的是,要什么样的规矩,什么样的规范,而所有的规矩规范,又都是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的,有主张从前好的,要发扬的,也有认为从前那套东西不行的,要因势而变的,讨论便由此而起。作为礼的推崇者和贡献者,孔夫子最有名的说法是:“克已复礼,天下归仁焉。”他这里说的礼,是周礼。这里说的仁,是最高意义上的道德实现。统治者常怀仁德之心,做利民的事,庶民不犯上作乱,互助互爱,大家都依礼而行,就能实现仁,这样的社会,就非常好了。春秋时期,战乱蜂起,礼崩乐坏,这是孔子从当时的社会状况出发,探索一个合理社会的思想。按《说文解字》:“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最初的礼是指宗教祭祀中的规矩,又历夏、商、周而形成一套典章制度,再后来,历经孔子及其追随者以及孟子及后代的儒家不断充实其内容,成为了一套别贵贱、尊卑、长幼、亲疏的社会秩序的制度,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各依规矩行事,其含义与最初的宗教祭祀已不相同。如果封建社会(现在许多学者,认为周朝为封建制,秦以后为中央集权制)的出现,是一个进步,如果封建社会本身也需要一个合理的稳定发展期,如果说春秋时期的战乱,祸及国家的稳定和黎民百姓,那么,为探求一个合理的社会秩序,孔子以及儒学的产生有其基础,也有其进步意义。后来礼的规矩规范,又得以不断发展完善,但总的来说,都是为维护当时的社会秩序服务的。同时,在其当时与统治者的主张不一致时,又势必被打扫。秦始皇统一中国,实行中央集权制和郡县制,而一些人主张要依旧礼,按周朝的办法,实行土地分封制,而文化上还延续着诸子百家的百家争鸣,不利于秦始皇实行集权制,于是当头棒喝,来了个“焚书坑儒”,说明礼(规矩)立得也破得,我有我的规矩,你的主张,必须得为我服务。综上所说,我的想法是:任何一个社会,都得有规矩和规范,这个规矩规范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的。直接体现为当时服务的那套典章制度和行为规范,需要不断打扫。例如孔子所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还有儒家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等。孔子在论语中说:“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意思是说,即使父亲去世,也要长期按父亲定下的规矩办,才是孝,这是农业社会崇尚经验在父子关系上的典型反映。即使这些,在当时起过一定的稳定作用,但如现在按这些去办,社会就没法前进了,而且其残酷性的一面,也会越益突出。另一方面,孟子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民可载舟,亦可覆舟”,并进而提出了仁政说,主张省刑罚,薄税敛,以及孔子所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等,讲的是治政和人际伦理关系中的一些最基本的道理,只要人类社会存在,这些道理就长期管用,不能一概加以否定。我更想说的是,礼等传统文化,当然是可以研究的,但必须服务于发展的需要来加以扬弃。在重建社会秩序和道德行为规范的过程中,复制式的往后看的继承,是不可取的,这样的继承,继承得再好,要么是延续落后,要么是停滞不前。现在一些人,不知今夕是何年,动辄就不知辨识地在老祖宗那里去找法宝,实在是一桩可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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