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伦理学是一门研究企业伦理现象和规律的学科。所谓企业伦理就是企业活动中的伦理,即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所构成的各种关系,以及处理这些关系的道德原则和规范的总和。相应的,企业伦理现象则包括:企业的伦理行为(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具有维护或损害作用,并可作道德判断的行为)、伦理选择(基于某种道德原则、为维护某种应然关系所作出的权衡和取舍)、伦理评价(针对企业行为选择所产生的道德思考和议论)、伦理悖论(面对不同利益关系,难以作出行为抉择所形成的道德困境)和伦理意识(企业内部特别是管理者道德考量和选择的意愿)等。企业伦理规律则是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构成的伦理关系种类及其发展的必然趋势,以及处理所有关系应遵循的道德法则。
上述研究对象还可以在企业伦理学的属性中得到确认。首先,企业伦理学属于应用伦理学的一个分支。应用伦理学是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兴起的新学科,“旨在为人们思考现实社会不同领域出现的重大问题开辟的伦理维度,也就是说,为由这些问题引起的道德悖论的解决,创造一种对话的平台,从而为赢得相应的社会共识提供伦理上的理论支持。”
可见,作为应用伦理学专业领域的企业伦理学,并不仅仅是简单地将普遍的道德原则运用于企业活动领域,从而形成特殊的企业责任义务及行为规范,而是从企业各种利益关系的当然性及其维护的角度,进行价值观念的思考、行为两难的选择和利益取舍的考量,以便使构成关系的利益相关者在原则层面达成一致,为化解显在的和潜在的内外矛盾创造环境。它所关注的核心问题应当是,企业管理与经营活动如何平衡各种利益关系,以全面实现企业的责任。这就决定了企业伦理学不仅要了解和掌握伦理关系,而且还要遵循伦理规律以便正确处理这些关系。如果我们将企业伦理学界定为“是将一般规范伦理学的原则和方法应用于工商管理活动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学科,显然会因为仅仅将其研究对象限定在职业道德范畴之内而忽视其丰富的内涵。
其次,企业伦理学还是伦理学与企业管理学的交叉学科。这一性质决定了企业伦理学一方面要以促进企业管理为目的,另一方面则要以伦理考量为基本方法和手段。根据罗宾斯等人的观点,管理其实就是用“正确的方法”来“做正确的事”。而伦理学的要义则在于依据基本道德规范维系应然关系。如果一种行为促进了应然关系的发展(实现了道德理想),或尚没有扭曲和破坏应然的关系(坚守着伦理底线),那么它就处于“正确的”范围之内。因此,作为伦理学与管理学交叉学科的企业伦理学,必须聚焦于企业如何“做正确的事”,即以“企业怎样做正确的事”为研究对象。显然,企业要“做正确的事”,不能不考虑企业的各种伦理关系,也不能不掌握和遵循特定的伦理规律。
综上所述,企业伦理学是一门伦理学与管理学交叉的应用伦理学科,它以企业在维护应然关系和承担特定责任等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伦理现象、伦理规律等道德问题为研究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