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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喻于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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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认为,利要服从于义,谋求个人利益时不能不走正道,见利忘义。他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君子明白大义,小人只知道小利。他告诫人们防止片面追求个人的私利而不顾道德。“放于利而行,多怨。”(《论语·里仁》)总是考虑个人利益的得与失,一心追求个人利益的人,不会是拥有高尚人格的君子,这样的人往往会招致多方的怨恨和指责。孔子坚持的就是先义后利的观点。古往今来,一些贪官污吏以个人利益为根本,置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于不顾,而遭到人们的谴责和唾骂。清代的和坤,当今的郑莜萸,就是最好的例证。孔子说“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论语·述而》)如果富贵合乎于道义就可以去追求,虽然是给人执鞭的下等差事,我也愿意去做。如果富贵不合乎道义就不去追求,那就还是按我的爱好去做事。只有靠智慧、勤劳和守法换来的财富,使用起来心里踏实,为追求财富而不择手段的人,只能得利一时,不能长久保持。“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论语·里仁》)任何人都希望得到富贵安逸,任何人都不会甘愿过贫穷困顿、流离失所的生活,但这必须通过正当的手段和途径获取,否则宁守清贫。反观我们的现实,假冒伪劣不在少数,一些见利忘义的人甚至制售与人民生命息息相关的假劣药品,近年来震惊全国的安徽“欣弗”和“齐二假药”案,影响极其恶劣。我们每个人应该从自己做起,“专于仁,无恶也”。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1 18:43:5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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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是儒家五德(仁、义、礼、智、信)之一。儒家注重要与身边的人建立一种和谐的关系。孔子的中心思想为“仁”,孟子的中心思想为“义”。西汉董仲舒认为,“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是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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