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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十大义理(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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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义
义即是在行为中表现出来的正义精神。正义的基本理念是:扶助生命是善,伤害生命是恶。任何个人都要考虑这个问题:在自己行为影响所及的范围内,所产生的善应当远远大于恶。正义维护的是整体利益,因而正义的最大障碍是贪图不正当的私利,所以要“见利思义”,“先义后利”,必须在维护正义的前提下去获取个人的合法利益。在现代社会,欲达到正义之目的,就必须具有平等精神、自由精神、民主精神、法治精神、人权意识、公民意识,因此,这六个方面可纳入“义”的范畴之中。专制作风、官僚特权思想都是对正义精神的损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是:假“正义”之名以行其私,在小集体圈子里讲“义气”,以抽象的“义”去压制人们对合法利益的追求,等等。倡导“义”的精神,可以养成中华民族见义勇为、重视整体利益的民族品格。
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
译:孔子说:“君子明白的是义,小人明白的是利。”
子曰:“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论语·宪问》)
译:孔子说:“看见利益便能想到正义,遇到危险而愿付出生命,长久处于穷困中都不忘记平日的诺言,也可以说是完美的人了。”
子曰:“放于利而行,多怨。”(《论语·里仁》)
译:孔子说:“完全依据利益多少来行事,就会多招怨恨。”(放:通“仿”,依据。)
子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论语·里仁》)
译:孔子说:“君子对于天下的事情,没有说什么事是可以做的,也没有说什么事是不可以做的,唯有依从义来行事。”(适:可。莫:不可。比:紧靠,为邻。)
子曰:“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好行小慧,难矣哉!”(《论语·卫灵公》)
译:孔子说:“整天与众人聚在一处,说的话从不提及仁义,还卖弄小聪明,这种人真是难以造就啊!”
子曰:“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论语·卫灵公》)
译:孔子说:“君子以义为根本,以礼仪来施行,以谦逊的语言来表达,以诚信的态度来成就,这就是君子啊!”(孙:同“逊”,谦让。)
子曰:“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夫如是,故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论语·季氏》)
译:孔子说:“不担心贫穷而是担心财富不均,不担心人少而是担心不安定。因为财富平均,便不会觉得贫穷;和睦,便不会觉得人少;安定,便不会倾覆。如果这样做了,远地的人还不来归顺,就培育文化、修养道德来招徕他们。他们既然来了,就使他们安定下来。”(注:“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应为“不患贫而患不均,不患寡而患不安”。)
《礼记·礼运》:仁者,义之本也,顺之体也,得之者尊。
译:仁爱是正义的根本,也是和顺的基础,心中有真爱的人就会得到他人的尊敬。(体:基础。)
孟子曰:“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旷安宅而弗居,舍正路而不由,哀哉!(《孟子·离娄上》)
译:孟子说:“仁是人的安身之所,义是人的正确道路。让安身之所空着而不去居住,放弃正确的道路而不去走,可悲!”
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孟子·梁惠王上》)
译:孟子去见梁惠王。梁惠王说:“老人家!你不远千里而来,将给我国带来什么利益?”孟子回答说:“君王!何必谈利!要讲求仁义就行了。君王说:‘怎么样对我国有利?’大夫说:‘怎么样对我家有利?’士人和百姓说:‘怎么样对我自己有利?’上上下下都在争取利益,国家就危险了。”
孟子曰:“ 为人臣者怀利以事其君,为人子者怀利以事其父,为人弟者怀利以事其兄,是君臣、父子、兄弟终去仁义,怀利以相接,然而不亡者,未之有也。”(《孟子·告子下》)
译:孟子说:“作为臣子,怀着功利之心对待他的君王;作为儿子,怀着功利之心对待他的父亲;作为弟弟,怀着功利之心对待他的兄长。这是君与臣、父与子、兄与弟抛弃仁义,怀着功利之心相互对待,这种情况下还不灭亡,是没有的事。”
孟子曰:“ 非其义也,非其道也,一介不以与人,一介不以取诸人。”(《孟子·万章上》)
译:孟子说:“如果不符合正义,如果不符合正道,即使一根小草也不随便交给人,不随便从别人那里取得。”(介:同“芥”,小草。)
孟子曰:“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孟子·告子上》)
译:孟子说:“鱼是我所需要的,熊掌也是我所需要的,如果两者不能同时得到,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本是我所需要的,正义也是我所需要的,如果两者不能同时得到,便舍弃生命而求取正义。生命本是我所需要的,但如果我所需要的还有超过生命的东西,所以不苟且偷生;死亡本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东西,所以有的祸患就不躲避。(辟:同“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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