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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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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孝”作为一个伦理观念正式提出是在西周。在西周,孝的含义有:一、尊祖敬宗。施孝(尽孝)的方式主要是祭祀,在宗庙通过奉献供品祭祀祖先,尽孝的对象是死去的人,这带有一定的宗教形式。二、传宗接代。在周人看来,祖先是我辈的生命之所生,因此,崇拜祖先就是把祖先的生命延续下去,生生不息。《易经》:“先祖者,类之本也,无先祖,恶出?”总之,西周时期的孝是一种封建宗教伦理。真正意义上汉传统文化里面的孝是以“敬”为前提的,对内心的“敬”最好的表达就是“顺”,“顺”就是趋向同一个方向,即“孝顺”、“孝敬”,所以孝的本质是“顺从”,东方人在家庭里的地位不像西方那样是平等的,而是存在尊卑的;家庭内部先天存在这种尊卑传统,要求我们在父母面是乖孩子,所以对于各种事物小到婚姻观、是非观,大到人生观、世界观,都无法形成自己的见解。“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也就是终身按照父亲的价值取向行事。“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所以老师也是只能认同不能顶撞的,孔子之所以待见颜回其中很大原因就是因为他很乖,不像宰我、子路,他们为难顶撞老师。像西方亚里斯多德的“我爱我师,我更爱真理”决不可能被中国孝子说出。像法国的笛卡儿、英国的休谟、德国的康德,那种“怀疑一切”的大哲人,中国师父是带不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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