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是修身的手段。在人类社会中,如果任何人都可以放纵自己的行为,那么,人就和禽兽没有了区别,社会也就没有了起码的秩序,也就没有办法再维持下去。所以,儒家和法家,尽管政见不同,但都认为人的行为是需要约束的,双方的分歧在于,究竟用什么来约束人。孔子主张认用内在的道德力量来约束自己,他说:“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雍也》)作为一名君子,一方面要“博学于文”,广博地学习文献,积累深厚的知识,同时要“约之以礼”,用礼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因为礼是根据道德原则制定出来的。只要在这两方面都做好了,就一定可以做到“弗畔”,也就是不悖离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