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的思想在《中庸》当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这段话语在中国哲学史上有着和重要的地位,几乎历代思想家欲讨论中庸之道都不可能跳过这短短的几句话,而这段话中所涉及的“未发”、“已发”说在中国哲学史上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牵涉到对于“性”、“情”的定义与分界的问题,很多人都对它们有所讨论和给出自己的解释,喜怒哀乐,人之情,未发之谓中,未发者,即是无喜、无怒、无哀、无乐之谓,是从无上说,是从超越义上言的;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已发者,是为和,即是中含喜、含怒、含哀、含乐,是从现实义上说的。但此中谓为“和”还有一个“中节”与否得问题,能说为“和”的都是发而中节者,即是复合中道的,是和谐的,不偏不倚于某一边,这便是发而中节,便是和。如此便可知和是一种包容,一种公平,一种公正,和合所有的存在,却并不偏私于某一个或某一些存在。这种和万物的思想亦体现在儒家中庸之道上,叩两端即是不偏向于任何一方,世间万物无非都是二、是对,这种“对”是指一种存在的状态,因物都是由相感而得以相生的,欲相感就必须有与之相应的存在,哪个相应的存在与其本身便组成了“有对”的存在,这种相感主要是从“有”的这个层面上讲。这也是和的内在含义,已发便是为有,有便不同,只有各种不同发生的事物都实现了和谐而不冲突或者不损害某一些存在才是“中节”之“和”。者当中体现出和的包容性与取中性,当然欲真正的做到取中,还需超出具体的现实才能真正做到,如此,又体现出了和的一种超越性,而做到了中庸之道,又实现了待人接物中的最高境界,便又体现了其具有一种理想性,在具体的现实生活中是不可能真正做到这样的,但却不妨碍我们去从理论和逻辑上规定和认识它,也只有有了这样一个最高的目标,我们才能在现实生活中不断地去做工夫,以求不断地接近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