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伦理和社会责任
企业之存在以社会之存在为条件,所以企业应该建立在企业家的社会责任观念上,而不要建立在企业家的权利观念上。
这充满机会和变动的季节和艾略特无关。相反,中国的市场化进程为无数企业带来了真实的春天———在我们的企业家日益成长为这个社会的中坚之时,财富、道德前景、社会责任和企业伦理等一系列并不那么诗意的问题也清楚地摆在我们面前。
市场经济中,盈利无疑是摆在每个企业面前的目标。但,盈利与社会责任并不是必须两者取其一的问题。在生存和力求取得发展的前提下,企业必须考虑自己的社会价值,这意味着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和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企业应该采取怎样的道德取向。
面对着“经济人”假设,完全竞争市场假设,企业不得不面对着一定意义上的道德真空。毕竟,市场没有心脏和大脑,我们不能天真地指望市场自身能够自觉地意识到它所带来的系列问题,更不能指望市场自身能够对这种不平等加以清晰明确的纠正。
无疑,作为市场中的分子,有些企业通过寻租的手法来获利,并且为自身的发展谋取了大量利益,但从长远看,权利交易不但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更容易导致市场的混乱,影响社会各方的利益,而所有企业最终可能一起受损。所以,为了一个稳定的市场环境,也为了企业自身的利益,社会福利的整体发展必然要求企业是一个有道德的“经济人”,即我们承认企业追求最大利益的合理性,但同时也要求其逐利行为要具有合理性。这就是说,诚信守法的原则是一个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