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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指公正合宜的道德、道理或行为。 “义者,宜也。”《释名》:“义,宜也。裁制事物,使各宜也。”《说文》:“义,己之威仪也。从我、羊。(注)臣铉等曰:与善同意,故从羊。”《周官》注:“仪作义,古皆音俄。”


“义”是儒家五德(仁、义、礼、智、信)之一。儒家注重要与身边的人建立一种和谐的关系。孔子的中心思想为“仁”,孟子的中心思想为“义”。西汉董仲舒认为,“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是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法则。


义气是由“义’所衍生的概念,在中国民间普偏用以表示朋友之间的情谊与关心。在武侠小说及黑社会里,便经常强调人与人之间的义气。换个角度来说,“义气”的含义比“义”来得狭,可以称为“小义”。


一些理论家,例如古代希腊人,将公平正义设想为一种美德 — 一种人格特质,并只衍生于人们的行为和人们所设立的机构,其他人则强调行为或机构,并只衍生于使它们成真的人。公平正义的来源被不同看法认为来自于和谐神圣命令自然法造,它可能被认为次于另一伦理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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