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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在儒学中的核心地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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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颐在论“仁”时曾说:“医家以不认痛痒谓之不仁,人以不知觉不认义理为不仁,譬最近。”(《二程集》,《河南程氏遗书》卷第二上)这个比喻表明,程伊川已把“仁”提升到了“义理”的高度。而所谓的提升到了“义理”高度,也就是把“仁”从具体的行为规范,提高到行为规范的“所以然”来认识。这也就是伊川所说的:“故仁,所以能恕,所以能爱。恕则仁之施,爱则仁之用。”(同上卷第十五)在孔、孟那里,“仁者爱人”,仁与爱是浑而为一的,仁即是爱,爱即是仁,并没有去区分仁爱的性情体用关系。然而,到了性理学家手中,这种区分就成了首要的、原则的问题了。所以,伊川反复地强调,仁与爱之间存在着的性情体用区别,是绝不容混淆的。他在一次答弟子问仁时说:“此在诸公自思之,将圣贤所言仁处,类聚观之,体认出来。孟子曰:“恻隐之心,仁也。后人遂以爱为仁。恻隐固是爱也。爱自是情,仁自是性,岂可专以爱为仁?孟子言恻隐为仁,盖为前已言‘恻隐之心,仁之端也’。既曰仁之端,则不可便遗之仁。退之言:‘博爱之谓仁’,非也。仁者固博爱,然便以博爱为仁,则不可。”(同上卷第十八)又说:“恕者,入仁之门,而恕非仁也。”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5-17 14:07:4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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