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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思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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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认为一切事物都遵循这样的规律(道):   事物本身的内部不是单一的、静止的,而是相对复杂和变化的。事物本身即是阴阳的统一体。   相互对立的事物会互相转化,即是阴阳转化。太极阴阳
方法(德)来源于事物的规律(道)。   老子的“无为”并不是以“无为”为目的,而是以“有为”为目的。因为根据之前提到的“道”,“无为”会转化为“有为”。   这种思想的高明之处在于,虽然主观上不以取得利益为目的,客观上却可以更好地实现利益。   从“天地无人推而自行,日月无人燃而自明,星辰无人列而自序,禽兽无人造而自生,此乃自然为之也,何劳人为乎?”(见于下文 老子故事 孔子问礼 第4段)可见:   老子所说的“自然”不是类似于神的概念,万物的规律(道)由自然来指定,即是“道法自然”。有人误解了此处自然的意思。   应当注意到:。   事实上,人活着犹如宇宙之存在,没有人能理性地指出其目的。   因此,非理性地选择某个(些)目标成为唯一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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