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托马斯•霍布斯(Hobbes,Thoma(1588-1679),出生于英国威尔特郡一个乡村牧师家庭,自幼聪颖好学,15岁进著名的牛津大学学习。毕业后不久,到一个大贵族家任家庭教师。在欧洲大陆旅游多年,结识了许多科学家。曾经做过培根的秘书,深受培根思想的影响。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期间,一度移居法国,克伦威尔执政时,返回英国。此后,他的思想得到了传播。著有《论物体》、《利维坦》、《论人》、《论社会》、《对笛卡尔形而上学的沉思的第三组诘难》等。
名言
赞许的人称个人意见为见解,忌讳的人则称之为异端邪说。
财富、知识、荣耀,不过是权力几种类型。悠闲是哲学之母。
和其他所有的东西一样,一个人是否举足轻重,在于他自身的身价;也就是说,在于他发挥多大的作用。
人每违背一次理智,就会受到理智的一次惩罚。
只有一个党的时候,它总是喜欢管自己的专制叫作“为人民服务”。
启发
正义是社会之善。在中世纪,正义不是很重要,因为神的意旨即正义。在西方近代,霍布斯是第一个将正义赋予“形而下”意义的古典自然法学家。人之初,性本善。 每个人生下来接受的教育都是去恶向善的。所以在本心中就有趋向公平公正的倾向。 每个人都想获得利益的最大化。在这个时候,社会就需要一个准则,大家共同遵守,保证每个人都有机会获得这种利益。这就是规矩。只有保证了社会的各个成员都有均等的机会,才能维持稳定。 所以,公平正义是我们这个社会赖以发展的一个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