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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及其哲学思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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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中国春秋时期思想家,道家学派创始人。姓李名耳,谥号聃,字伯阳,楚国苦县(今河南省鹿邑县)人,曾在周国都洛邑担任藏书史。他博学多才,孔子周游列国时曾到洛邑向他问礼。老子晚年退隐,在函谷关写下《老子》一书,又称《道德经》或《道德真经》,该书体现了老子的主要思想,开创了我国古代哲学思想的先河。
       老子的核心思想可以概括为:道法自然,无为而治。老子以“道”解释宇宙万物的演变,认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是“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所以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是客观自然规律,我们应该尊重客观规律,按规律办事。同时老子的思想中有着朴素辩证法的思想,认为一切事物都有自己的对立面,对立的双方可以相互转化,如“正复为奇,善复为妖”,“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除此之外,老子的思想中有着大量的民本思想,如“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老子的民生思想对统治者的横征暴敛进行了猛烈抨击。
        老子的哲学思想和由他创立的道家学派,不仅对我国古代思想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而且对我国2000多年来的思想文化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最后编辑武科大于艳秋 最后编辑于 2015-10-30 10: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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