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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的文化来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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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中国文化在某种意义上,可称之为孝的文化;传统中国社会更是奠基于孝道之上的社会,因而孝道乃是使中华文明区别于古希腊罗马文明和印度文明的重大文化现象之一。孝在中华文明中有着广泛的文化综合意义,它不仅是一种亲子间的伦理价值观念与规范,而且包含着宗教的、哲学的、政治的、法律的、教育的、民俗的、艺术的等诸多文化意蕴,可以说它是中国文化的一个核心观念与首要文化精神,是中国文化的显著特色之一。

在我国,孝的观念源远流长,甲骨文中就出现了“孝”字。金文当中“孝”字的形态很像一个年轻人搀扶着一个老者。汉代许慎的《说文解字》把孝的内涵解释为“善事父母”,“孝”字的上半部分是“老”,下半部分是“子”,两部分的组合,象征人的生命在两代人之间的传承和延续。唐殷的《文字源流浅说》对孝分析得更有趣:“像‘子’用头承老人行走。用扶持老人行走之形以示‘孝’”。“孝”的古文字形和“善事父母”之义完全吻合,因而孝就被看作是子女对父母的一种善行和美德。其实,孝的含义还有另外两层意思,这就是尊族敬宗和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孝的这三种含义是同时共有的,但在周至春秋战国这段时期,是后两意占主导,之后,善事父母才成为孝的核心意蕴。春秋战国之际“孝”观念的这种变化,确立了后来中国社会伦理中重人事,轻鬼事的基础,因而具有深远而重要的历史意义。

孔子为传统孝道的合理性找到了人性的根基,解决了孝道存在的哲学前提。孝被孔子还原为一种朴素的家庭伦理意识,它的人性基础不是具有很强宗教意味的祖先崇拜,而是广大人群所共有的人心之仁,从而为孝道的合理存在找到了更普遍更坚实的根基。孔子的核心思想是仁,仁不仅是孝之人性根源,而且是行孝要努力实现的终极目标。仁可以说是人行为的最高准则,但仁是一种普遍原则,要实现这一原则,必须有一个切近的入手处,这就是“孝”。“仁者,人也,亲亲为大”〔1〕。一个人只有先爱其亲,才能推及于爱人,由父母和血缘亲人推广开去,一直到爱一切人。在孔子看来,“仁”(此指个性品质修养)的实践完全是个人自己的行为。而奉行孝道(即践行社会关系中的伦理)就是“为仁”的起点。假若每个人都能做到孝悌,则“犯上作乱”〔2〕者就少,从而达到“天下归仁焉〔3〕”。由此可见,孔子把孝的地位和作用抬高到了何等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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