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武宗正德三年,王守仁首次提出知行合一说。所谓 “知行合一”,不是一般的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知”,主要指人的道德意识和思想意念。“行”,主要指人的道德践履和实际行动。因此,知行关系,也就是指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践履的关系,也包括一些思想意念和实际行动的关系。王守仁的“知行合一”思想包括以下两层意思:知中有行,行中有知;以知为行,知决定行。
我们现在所讲的“知行合一”是指客体顺应主体。“知”是指科学知识,“行”是指人的实践。知与行的合一,既不是以知来吞并行,认为知便是行,也不是以行来吞并知,认为行便是知。中国古代哲学家认为,不仅要认识(“知”),尤其应当实践(“行”),只有把“知”和“行”统一起来,才能称得上“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