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首先 是一种方法论总则,可概括为 “允执其(厥)中”(即诚实地执守中道)、无过不及(“过犹不及” ),既包括思维方法(认识矛盾),又包括处事原则(处理矛盾)。这是其方法义。实现中庸,必须达到两点:第一,看问题、做事 情全面而不偏激,讲求包容精神,追求事物和谐。子曰: “吾有知乎哉?无知也。有鄙夫问于我,空空如也,我叩其两端而竭焉。 ”② 意指从问题的首尾本末发现矛盾,从事物的矛盾双方加以分析,再把问题综合起来予以回答。孔子又说: “攻乎异端,斯害也已。”③ 因而,“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④。所谓“三思而后行”,即拥有一种观 点或做法时必须考虑其对立面,不论“乡人皆好之”还是“乡人皆恶之”,都要顾及事情另一方面,“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 焉”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