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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与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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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和“利”孰轻孰重?几千年来,它一直是思想家们争执的焦点。诸子中的法家主张“贵利轻义”;道家以既超道义又超功利的态度来看待义利;墨子认为义利合一,志功双规;而儒家创始人孔子则提出了“重义轻利”的思想。

     在《论语•里仁》中,孔子就对“义”和“利”作出一些诠释,如“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意思是君子对于天下的事情没有一定的主张非要怎样不可,也没有一定要反对的事情,只求一切行事合于义。又如“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是说君子了解义,所以行事也以义为标准;小人了解利,所以行事易于先追求利益。还有“放于利而行,多怨”,这让我们明白,孔子认为若做一切事情都要以追求利益为目标的话,容易招致他人的怨恨。《论语•述而》中有“德之不修……闻义不能徒……是吾忧也”,这是在告诫人们:若知道了义之后,还不能修正自己的言行以求合于义,是让人忧虑的。在《论语》中的斗争,“义”很明显占了上风。

    通过《论语》,我看到了合于“义”的“利”的可取,不合于“义”的“利”虽贫不取,“义”一定要放在“利”之前。

   孔子在《论语》中已经将“义”和“利”的关系解释得淋漓尽致,而《孟子》对“义”的注解则更加深了我对“义”的“利”的理解。“义”在孟子看来就是民意,“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看重了民心的作用,他所提倡的“仁义”思想最能抓住事物发展壮大的关键。孟子看到“生”、“利”是对事物利益关系的短视,而“仁”、“义”却能长远地影响未来,故他有“舍生取义”、“舍利取义”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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