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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的精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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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提出“仁、义、礼、智”,董仲舒扩充为“仁、义、礼、智、信”,后称“五常”。这“五常”贯穿于中华伦理的发展中,成为中国价值体系中的最核心因素。仁,不仅是最基本的、最高的德目,而且是最普遍的德性标准。以仁为核心形成的古代人文情怀,经过现代改造,可以转化为现代人文精神。义,与仁并用为道德的代表:“仁至义尽”。义成为一种人生观、人生价值观,义是人生的责任和奉献,至今仍是中国人崇高道德的表现。礼,与仁互为表里,仁是礼的内在精神,重礼是“礼仪之邦”的重要传统美德。“明礼”从广义说,就是讲文明;从狭义说,作为待人接物的表现,谓“礼节”、“礼仪”;作为个体修养涵养,谓“礼貌”;用于处理与他人的关系,谓“礼让”。这些已经成为一个人、一个社会、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一种表征和直观展现。北京为迎奥运曾经大力开展礼仪教育。“礼之用,和为贵”,其价值取向为“和谐”。智,从道德智慧可延伸到科学智慧,把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结合和统一起来。信,是做人的根本,是兴业之道、治世之道。守信用、讲信义是中华民族公认的价值标准和基本美德。仁、义、礼、智、信被称五常,是封建社会中人们的行为规范,它是指导人们举止行为的常理。

  “仁”,是指同情、关心和爱护的心态,即“仁爱之心”。关于“仁”,最早出自《尚书》。《尚书》中说:“克宽克仁,彰信兆民”,意思是说当年商汤用宽恕仁爱之德,明信于天下的百姓。“仁”最早的涵义是“亲人”的意思,《说文解字》中说:“亲,仁也”,又说:“仁,亲也”。这主要是指家庭成员之间、氏族亲人之间要“亲爱”,这种“仁爱”之情,仅仅局限于家族亲属之间。随着历史演变,“仁”的涵义得到了进一步扩展,由“亲人”发展到了“爱人”。老子说:“与,善仁”。其意思是与人交往要友爱、真诚、无私。孔子说过:“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这里“仁”已成为人生道德的最高境界,为了维护“仁”,可以“杀身”,即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维护这一道德理念。由此可见,在“仁”的情感范围由家族扩展到社会的同时,“仁”的道德内涵和道德地位也得到了进一步丰富和提升,成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第一要素。

  “义”,是指正当、正直和道义的气节,即“正义之气”。“义”的原义是指人的仪表,是人们在人际交往中对亲密友谊、对美好善良的追求。《说文解字》这样解释:“义(義),己之威仪也。从我从羊。”意思说,“义”是一个人的外在形象和内在涵养,我们崇尚羊的形象和涵养,要像羊一样温和、善良、美好。这里讲的“义”,主要是指一种美好、善良的情感和气节。羊在我们生活中,从古至今都是六畜之首,是最美的食品。中国人非常崇尚羊,古人在造字的时候,把“羊”都用在最美好的事物上面。比如,羊与鱼构成了“鲜”,在中国人的心目中,羊和鱼都是最鲜美的食品,最好吃的食品。中国人最美好的字眼“美”、“善”上面都有一个“羊”字,都是用“羊”作主要部首来构造的,这反映了人们对羊所具备的美好境界的追求,并把这种境界作为国人应该追求的品行,作为应该提倡的道德。《说文解字》把“义”同“美”和“善”联系起来解释,“美”和“善”是“羊”字头,“义”的繁体字“義”也是羊字头。所以,义、美、善是同义的。古人强调“义气”,就是指这种美好善良的境界和正直正义的气节。孔子极为推崇“仁”德,提倡“杀身成仁”。而孟子非常推崇“义”德,说要“舍生取义”。“杀身”和“舍生”是相同的意思、相同的境界,说明孟子是把“义”和“仁”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认识的。我们讲中华传统美德主要是“仁、义、礼、智、信”五大要素,通常也简化成“仁义道德”,可见,在这五大要素里最重要的是“仁”和“义”两德是最核心、最基本的两大要素。古人云:“仁则荣,不仁则辱”,“由义为荣,背义为辱”,说明中国传统道德的荣辱观也是以是否做到“仁”和“义”作为主要标准的。

  “礼”,是指礼仪、礼貌和礼节,即“礼仪之规”。“礼”最初是原始社会祭神祈福的一种习俗和仪式。《礼记·表记》中说“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指的就是一种仪式、一种习俗,当时还没有把“礼”作为一种道德规范、道德准则和道德理念加以明确和倡导。随着社会进一步发展,关于“礼”的认识和理解也有了新的变化。《礼记·表记》写道:“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这说的是殷人尊神,而周人事鬼敬神而远之,开始远离它,并且“制礼作乐”,逐步把这些礼仪加以规范,对在哪种情况下实行什么样的礼节、举行什么样的礼仪、讲究什么样的礼貌进行了具体规范,提倡以“礼乐”治天下。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礼”的内容又有了创造性的变化,开始将“礼”作为道德准则加以提倡。我国最古老的诗集《诗经》中就有“相鼠有皮,人而无仪;人而无仪,不死何为”的诗句,意思就是说:看那老鼠还有一张脸皮,做人岂能无礼仪;如果一个人没有礼仪,不去死还干什么?孔子也有一句名言:“克己复礼为仁”,意思是说,每个人都应克制自己不正当的欲望、冲动的情绪和不正确的言行,做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使自己的视、听、言、行都符合“礼”的规定。这说明“礼”在道德领域已经被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加以尊重、加以规范、加以倡导。古代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管仲提出了“礼仪廉耻,国之四维”的治国理念,把“礼”放在道德规范之首,表明“礼”已由原来的一种习俗和仪式逐步规范为一种道德教化和道德理念,升华为治国的四大要素之首。中国人向来把“礼”放在重要的位置上,以礼仪之邦表明我们是文明的,不讲礼仪是不文明的。由此可见,“礼”在中华传统美德中占有着重要位置。

  “智”,是指辨是非、明善恶和知己识人这样的能力,即“智谋之力”。“智”作为中华传统美德的基本要素之一,很早就出现在文字记载里。孔子常说:“君子道有三:仁者不忧,智者不虑,勇者不惧。”《中庸》云:“智仁勇三者,天下之大德”。大家熟悉的《论语》中的话“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是讲人的知识再丰富,总有不懂的问题,那么就应当有实事求是的态度,只有这样才能学到更多的知识,才是智慧之举。这里讲的“是知也”就是指“这才是智慧、这才是聪明、这才是智者”。孔子、孟子在继承和发展唐尧、禹舜、商汤等关于认识自我、认识社会、认识是非、认识善恶的聪颖、智慧思想的基础上,丰富了“智”的具体思想内容,提升了“智”作为一种道德要求在道德规范中的地位,使之成为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新的道德概念和价值取向,成为对人们思想道德和文明素质方面最基本的要求之一。

  “信”,是指诚实守信、坚定可靠、相互信赖的品行,即“诚信之品”。“信”不是简单的诚实,信用才是“信”最基本的内涵。它不仅要求人们在自己的行为上要诚实和守信,同时也反映出人们对某一个事物、某一种理念认识上的坚定可靠,反映出人与人之间、人与物之间相互信赖的关系。缺乏坚定可靠和相互信赖这种基础,人们在自己的行为上也难以实现诚实和守信。关于“信”,早在远古时期,我们的祖先就认识了它,并且积极地加以提倡。历代贤人圣哲关于“信”的强调不绝于书,甚至包括像《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等一些古典文学名著里,也都强调“信”的道德理念,都有关于“信”的人性诠释和故事描绘。《左传·僖公二十五年》记载:“信,国之宝也,民之所庇也”,意思是说统治者有“信”,是立国的根本,是老百姓得以生存的基础。老子说:“言,善信”。其意即说话要恪守信用。孔子也说,“人无忠信,不可立于世”;又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他还把“言必信,行必果”、“敬事而信”作为规范弟子言行的基本要求,把诚信看作做人立世的基点。孟子则把诚信看作社会的基石和做人的准则,他所谓“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的阐述,即是其证。《贞观政要》中唐代名相魏征说:“德礼诚信,国之大纲”,把“信”作为治国之大纲加以强调。《旧唐书》写道:“君之所保,惟在于诚信”。《尚书》写道:“信用昭明于天下”。《诗经》里有一句非常有名的成语叫“信誓旦旦”。像这种对“信”的认识、对“信”的提倡、对“信”的崇拜,从古至今像存活于中华民族生生不息、世代繁衍的思想文化沃土中,说明“信”作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重要内容,历来被人们所肯定、所推广。

  我们应如何看待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仁、义、礼、智、信”五大基本要素呢?从五大要素的关系看,它们之间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相互支撑,共同构成了中华民族传统道德大厦的根基,也可以说是道德大厦的支柱。从基本内涵来看,“仁”主要是人与人之间互相关怀、互相尊重和互相爱护的情感,是世间万物共生、和谐相处、协调发展的一种道德规范;“义”是超越自我、正视现实、仗义公道的做人态度;“礼”是建立人际关系、社会秩序的一种标准和规则;“智”是人认识自己、了解社会、解决矛盾、处理问题的眼光和能力;“信”是人们交往和处事的道德准则。 “仁、义、礼、智、信”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核心价值理念和基本要求,是我们必须严格遵循的、最重要的五种社会道德规范。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各种组合的比较来看,“仁、义、礼、智、信”是人们应该履行的基本义务和主要品行,在道德建设中具有基础地位。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产生、发展的历史来看,“仁、义、礼、智、信”在中华民族道德建设的长河中具有本源地位。从中华民族传统的庞大体系来看,“仁、义、礼、智、信”具有主导地位。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对社会进步所产生的广泛性、深远性影响来看,“仁、义、礼、智、信”带动整个社会道德体系的发展和社会道德水平的提升,在整个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具有重要地位。不可否认,在追求经济发展创造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也造成了人类相互之间情感的冷漠。因为在巨大的物质财富面前,人们常常会激发起比以往更大的占有这些物质财富的贪欲。于是,我们越来越感受到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不少人为了满足自己的贪欲而损害他人和群体的利益,日益成为与他人、与群体毫无情感的冷漠的人。这就需要在价值取向上提倡超越物质利益,追求道德境界,超越自我,追求群体乃至人类的利益。在这方面儒家以义制利思想无疑是有益的。因为儒家认为当自我与他人、群体在利益上有矛盾时,只有以义即道德来制衡,才能化解矛盾。儒家的"以义制利"是调整义利关系的价值标准和协调人类社会价值取向的普遍性原则。重"义"与重"利"是摆在人类面前的两种行为方式、两种价值取向。

儒家义利观的核心是:以义为上,见利思义,以义制利。这有可能成为新的世纪里构建共同价值观、公共道德准则的基础。因为儒家所讲的义往往是与集体之利、他人之利相联系的,而利往往是指个人私利。与此相应,儒家主张"君子成人之美"(《论语·颜渊》),在社会生活中"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孟子·滕文公上》)。这对于消除损人利己,形成团结互助的社会风气也是有益的。经济全球化时代,市场经济高度发达,随着社会分工专业化程度日趋提高,市场竞争愈演愈烈,人们日益为追求经济利益而奔波忙碌。但是人之为人,更重要的恐怕还在于其是一种精神性的存在。按照儒家思想,后一方面更能体现人的特点。如果把物质利益作为追求的唯一目标,就等于把自己降到动物的水平。因此,应当视不义的物质利益如浮云,追求奉献社会和服务他人的道德境界。

人作为社会的人,不同于动物的地方,就在于其有理性、有道德、有社会规范,因而既要提高自我的道德修养和内在精神,又要完善社会伦理和社会秩序。在现代社会,每个人只有关心他人,承当起自己应有的社会责任,才能做到合理分配,和衷共济,从而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

当然,我们现在对儒家思想乃至对孔子的重现,并不意味着要将孔子放回原来的圣坛上。而要"以科学的态度、运用科学的方法,努力加强对儒家文化的挖掘、整理和研究,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将儒学研究与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古为今用、服务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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