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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的社会学意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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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家庭意义上看,“孝”体现为对父母绝对权威的顺从;从社会意义上看,“孝”即对统治者的敬畏和基于敬畏的绝对服从。表面上看社会小单元的家庭以“孝顺”、“孝敬”为指导思想是有利于社会稳定的,是善的。
被生育的人一定要对生育自己的人有所亏欠,并且一定要顺从、孝顺、赡养生育自己的人,这是汉文化价值观的公理性基础,也就是说不用论证也没必要论证的道德根基。这个是西方文化所没有的!
“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知有也”—— 《论语·学而》。即一个人如果能孝顺父母,敬爱兄长,却喜欢触犯上级,这种情况是很少有的;不喜欢触犯上级,却喜欢造反的人从来没有。
由于我们国家的结构,君父同伦,君为天下父,行孝道就是行忠君之道,正所谓:“孝者,所以事君也”。小孝是敬、顺父母,父母给你建立一种生活方式你若不听从即为不孝;大孝则是忠于主子,对于主子个人意志制定的方针政策及政治体制你若有所叛逆即为“不忠”,对统治者的“不忠”是灭门大罪,株连九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毁伤都是不孝,更何况你自己人头落地,且父母兄弟妻儿子女都要共赴黄泉,此最大不孝也,所以说“孝”的范围比忠大,不仅对父母而言,更重要的是对君父的忠,可见“忠”、“孝”是统一并不矛盾的,为君父利益服务是其共同点。“孝”就是这样完成了从人伦感情出发达到其钳制人民思想和行为的政治目的。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至始也。立身行道,扬名於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孝从保持自己身体完整开始到当官光宗耀祖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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